第一章 论富之自然的进步
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通商。这种商业,有的是以原生产物与制造品直接交换,有的是以货币或纸币作媒介交换。农村供都市以生活资料及制造材料,都市则报农村居民以一部分制造品。有种不再生产,亦不能再生产的都市,其全部财富,全部生活品,都可说是得自农村。但我们不要根据这点,就说都市的利得,即是农村的损失。他们有相互的利害关系。分工的结果,于两方从事各种职业的居民,全有利益。农村居民,与其亲自劳动来制造他们需要的制造品,无宁有这种交换,因为由这种交换,他们可用较小量自身劳动生产物,购得较大量的制造品。都市是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农民用不了的东西,就拿到都市去交换他们需要的物品。都市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产物由此而得的市场,亦愈阔大。这种市场愈阔大,则所福利的人数愈多,所福利的程度亦愈大。生产谷物的地方,虽有远近,有的离都市一哩,有的离都市二十哩,但谷物在市上的售价,不能有两个。谷物出售的价格,总得补还谷物上市的费用,而且要对农业家,提供农业的普通利润。远地谷物,从远地运来,需不少费用,都市附近的谷物,却不致有那样的转输的麻烦。它们在市场上的售价,既然一样,所以,如果远地谷物的售价,已非有普通利润不可,近地谷物的售价,就一定能够提供普通利润以上的利润。试一比较都市附近各农村及远隔都市务农村的耕作事业,你就知道都市商业,是怎样有利于农村。就连在贸易差额谬说盛行的时候,似乎亦尚不致有人倡言,城乡通商,于城或乡有损。
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既必先于方便品奢侈品,所以,获取前者的产业,亦必先于获取后者的产业。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耕种改良事业,必先于只提供奢侈品方便品的都市的增设。乡村居民须先维持住了自身,才以剩余产物,维持都市的居民。所以,要先增加农村产物的剩余,才谈得上增加都市。但因都市生活资料,不一定要仰给于附近的农村,甚而不一定要仰给于国内的农村,而可以从远方运来,所以,这虽然不是一般原则的何等例外,但各时代各国民进于繁荣的顺序,总不免因而愿有差异。
农村进步先于都市进步的一般顺序,虽不必能实现于各特殊社会,但在各特殊社会内,都有人类天性为之促进。人为制度若不压抑人类天性,则在境内土地尚未完全开垦改良以前,都市的增进,决不能超过农村改良所能支持的限度。在同等的利润或几乎同等的利润上,人类按照天性所趋,多愿投资以改良土地开垦土地,不愿投资于制造业及国外贸易。投在土地上的资本,常常受着投资人自身的监察;与商人资本比较,他的财产,不易受到意外。商人的资本,常须迎风逐浪,随时有发生意外之可能。以资本托在非我族类,风俗情况都不很熟习的远邦人手里,也实在很靠不住。反之,地主的资本,却可固着在土地改良物上,其安全殆算尽了人力之本性所能及。而且,乡村的美,乡村生活的愉快,乡村心理的恬静,设若受不到人为法律的迫害,则其真实之独立性,当有多少吸引人类的优点在。耕作土地,既为人所夙爱,那在有人类存在的一切阶段上,这个原始的职业将为人类所永远爱悦的吧。
没有工匠的帮助,农耕之事,即令不致停顿,亦必大感不便,而时作时辍。锻工,木匠,轮匠,犁匠,泥水匠,砖匠,皮革匠,鞋匠,缝匠的职务,常为农家所不可缺少。这类工匠,一方面因为要互相帮助,别方面又因为不必要像农家那样有固定地址,所以,自然卜邻而同居一地,结果,就形成了一种小市镇小村落。后来,又有屠户,酒家,饼师,以及许多其他就供给临时需要那一点说亦于他们必要而有用的手工匠及零售商人加入,市镇才益加大了起来。结果,乡民市民,遂互相服役。乡民因要以原生产物交换制造品,继续视市镇为市场。然亦就依着这种交换,都市居民,才取得了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他们售给乡村居民的熟货量,支配他们所购得的材料及食料的数量。他们的材料及食料的增加,只能按照比例于乡民对熟货的需要的增进。但这种需要的增进,又只能按照比例于耕作及改良事业的进展。假若人为制度不扰乱自然倾向,那就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都市的富益与发达,都是乡村耕作改良事业进步的结果,且须按照比例于乡村耕作改良事业的进步。
北美殖民地未曾垦殖的土地,极易购得,但为销售远方而兴办的制造业,在那里任何市镇上,却都还不曾有过。工匠营业,以供给邻近乡村为职志,所有资本,即令足够经营此事业有余,亦不会在北美洲,为了销售远方,而兴办一种制造业。他宁愿用有余的资财,来购买或改良未开垦的土地。他愿由手工匠,一变而为农业家。即令乡村以高昂工资和丰裕食料来贿赂他,使他长为工匠,他亦不能改变他的志愿。他情愿为自己工作,不愿为他人代劳。他觉得,工匠是顾客的仆役,而仰给生活资料于其顾客。自耕农民却是自家劳力,自家享受,配称作主人,而独立于世界。
反之,在土地全已开垦,或不易购得的国家,工匠所获资本,如果已经不能扫数投在邻近时时需要的事业上,有余部分,就会用来扩张营业,准备销售远方。锻工将建立铁厂,织匠将建立麻织厂毛织厂。跟着时间的推进,这各种制造业,慢慢地推行精密的分工,在各式各样的方法下改良进步,那是大家容易想得到的,用不着细讲了。
在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的条件下,制造业自然不如农业,国外贸易又自然不如制造业。与制造家的资本比较,地主或农业家的资本,更为稳当,与国外贸易的资本比较,制造家的资本又比较更受自己监察,所以更为稳当。诚然,随便什么时代,什么社会的剩余原生产物及制造品,均将因国内无人需要,而送往外国,以交换国内需要的其他物品。但输运剩余产物到外国去的资本,为本国所有,抑为外国所有,却是无关重要的。如果本国的资本,不够我们同时耕作一切土地,并完完全全的制造一切原生产物,那么,即令输运本国剩余原生产物到外国去的资本,不为本国所有,亦于本国有颇大的利益。因为,赖有这种资本,本国的资本,便可全部投在更有利的用途上。中国,印度,埃及的富,充分证明了一种事实,即是,纵使本国输出业,有大部分为外国人经营,这国国民的富,仍可达到极高的程度。北美殖民地,西印度殖民地,设若除了本地所有的资本,即没有外国资本替他们输出剩余产物,他们的进步,会更慢得多吧。
按照自然的顺序,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大部分投在农业上,次之,投在制造业上,最后,投在外国贸易上。这种顺序是极自然的;我相信,在各个有领土的社会上,都可以多少看见。在大都市成立以前,一定先开垦了一些土地;在有人愿投身于外国贸易以前,都市上,一定先有了些粗糙的制造业。
不过,这个自然的顺序,虽然在各个这样的社会,都不免在相当程度上发生,但就今日欧洲各国的情状说,这个顺序,却是就许多方面说,似乎完全相反。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地贩卖的制造业,多由国外贸易引出。农业大改良,又是制造业及国外贸易生出的结果。这种反自然的退化的顺序,乃是他们政府迫成的。他们原来的政府,使他们的风俗习惯,变成了这个模样。后来,这种政府大大变革了,他们的风俗习惯,却仍没有多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