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08一2009年的这次全球经济危机,是中国正式进入全球化的第一次“危机”,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任何愿意实事求是的人都可以理解:经济危机冲击、企业倒闭、大批新工人失业对全局稳定的严重影响,是不可能靠一般的反危机措施来解决的。何况,以往默许地方频繁依赖专政机器维持短期稳定已经适得其反。
之所以历次发生经济危机都是广大农村地区成为国家实现“软着陆”的载体,其中很重要的基本原因就是,农村之能够作为5亿劳动年龄人口的“蓄水池”,在于其池底——农村土地财产关系中的成员权“共有制”——还没有被完全打破。不仅中共的农村基本制度没有改变,2.4亿农民家庭大多数还有“一亩三分地”作为无风险资产,而且300多万个村社也还有机动地、村办企业、多种经营等能够内部化处理严重负外部性成本的回旋余地。失业返乡的农民工除了狭义的农业劳动,还可以参与很多力所能及的家庭和村社内部的工副业和多种经营(资源极度短缺或条件极为恶劣地区除外)。
但在当前,仍然带有传统经济基础特性的“三农”领域,一方面确实面临着因农业人口老龄化、女性化越来越严重而缺乏基本的发展能力的困境,在地方政府客观上“亲资本”的行为下也面临着资源流出严重、生态环境难以持续的困境;另一方面,则因中央政府已经进入资本过剩阶段而客观上具有了采取“亲民生”政策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条件,能否写出“机大于危”的中国经验,政策作何取舍至关重要。
客观来看,“三农”对中国工业化发展的稳定器作用正在迅速减弱。一是劳动力资本的配置范围已发生重大变化,由家庭内部劳动力对农、工、副多业组合投资的投入方式转变为受“闲暇”的机会成本影响的城乡多元化配置,其受城市经济波动的影响更为显著;二是由于既往改革收益被占有、制度成本积重难返,使得如今“不得不替美国金融危机埋单”的对外妥协+赎买之策,必然使国内经济社会关系已经高度绷紧的状态趋于恶化。
因此,面对危机的巨大压力,最关键的仍然是在“和谐社会”的政治路线贯彻中,强调以“更加关注公平”的社会政策和扩大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带动非农就业的农村基建投资,来缓解比1997—2001年周期严峻得多的国内问题,防止累积的人民内部矛盾被西方金融危机代价转嫁而触发为对抗性、社会性动乱。
面对2008年以来不断深化的此次全球危机,值得积极看待的近期经验是:中央政府早在经济危机之前的2003年就力排众议地强调了“三农问题重中之重”,2004年夏开始提出宏观调控,2005年进一步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八项重大战略之首,以后每年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增幅约15%。只要这些史无前例的、补偿性的规模投资持续增加,就会使失业返乡农民在家乡得到重新就业的机会。
长期来看,如果国家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平衡的战略调整,利用中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别显著、吸纳投资空间大的条件,不断增加中西部和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下决心全面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那么,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乡村中小企业和城镇化,也必然能够创造比城市大企业更多的就业机会。如此下去,中国人维护国家长期稳定、调整经济结构的空间仍在。全球性危机即使不断深化,也会在中国被改写为“机大于危”。
同时,对于与1998年那次的大规模增加基本建设投资同样的社会问题,应给予比以往更高的关注。
其一,必须贯彻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理念。近年来过度追求GDP导致环境透支遗留的矛盾也正在呈爆发态势,群体性事件更多扩大到生态环境领域。而且,这类事件易于形成国际舆论关注。
其二,必须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路线,政府的国债投入和国家金融部门的投资都需要体现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性,体现扶助弱势群体的普惠制原则。尽可能减少“部门和资本下乡”与农村精英结盟,导致政策性的普惠制的国家投资被“精英俘获”所隐含的社会冲突诱发因素。
其三,只有依托传统村社内部化节约交易成本的机制,才能弱化增加基本建设投资带来的农村社会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冲突。与既往经济危机都出现代价转嫁到农村的一般趋势相比,1997年之后农村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增加,应部分归因于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大量占用农村资源。
为此我们建议将新世纪第二个10年的政策重点放在:
第一,主动放弃过去中国处于资本极度稀缺、数量型粗放增长时期的政策思路,注重中央政府已经进入资本过剩阶段的长期结构调整,特别是要以中央政府掌握的垄断金融为基础,自上而下地组建能够统筹县以下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双轮驱动)的基本建设投资机构,赋予其承担维护乡村稳定、更多地创造就业机会和拉动内需的政策职能。
第二,在国家投资方向从“排斥性”向“包容性”的可持续发展调整的大前提下,最关键的步骤是进一步深化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为内涵的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在构建国家新农村和城镇化基本建设投资机构的同时,把国家对“三农”的综合投资职能,主要对接到乡村综合性的合作组织载体上。这既能发挥有效投资作用,又能通过农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来惠及大多数的农村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