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幼年时期
理斯•豪威尔出生于一八七九年十月十日,在十一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六。南威尔斯郡的采矿小镇——布利南曼的(Brynamman )的蓝利罗路(Llandilo Road )上,有一栋白色的小屋,托马斯(Thomas )及玛格丽特•豪威尔(Margaet Howells)夫妇就在这里养育他们的三个女儿和八个男孩。那么小的一间房子竟能容纳这么多人,真不可思议!
甜蜜的家园
早年的日子过的非常艰苦,豪威尔的父亲先受雇于铁器店,继而在煤矿场工作。这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是他每日两先令三角钱或两先令六角钱的微薄薪津。有时在举行罢工时,甚至毫无所得,也没有失业救济金。后来几年,他在小镇开了一间鞋店卖鞋兼修理皮鞋,直到最大的小孩出了校门开始工作,经济清况才稍微好转。
但这是个快乐的家庭,因为他们非常敬畏上帝且充满了爱。母亲的爱是豪威尔幼年生活中印象最深刻的事之一,尤其是看到母亲不眠不休地看顾家中最小三位儿女中一位长期患病后来被主接去的兄弟。他的父亲则以拥有这些子女为傲。有一次,一位访客看到这么多的孩子,曾对他父亲说:「你真富有!」这令年幼的豪威尔大惑不解。后来他问父亲:「这人怎么说你富有呢?」父亲回答他说:「如果我把你卖掉,可以卖多少钱?一千磅?又如果我把约翰、戴维或狄克卖掉,是不是每个人都值一千镑?你看,这就是我的财富所在!」
大部分的孩子后来都到位于村镇下方谷底的一座锡矿场工作。他们受过的唯一教育,就是镇上的小学。本来十三岁以下的小孩是不可以受雇工作的,但有一次,当十二岁的豪威尔为在矿场工作的哥哥们送饭时,碰到矿场经理,经理问他愿不愿意做一点轻松的工作。在薪资表上不把他的名字列入,而将他应得的薪水记入哥哥摩西的帐下。于是豪威尔在十二岁时结束学校的课业,往后的十年都在矿场工作,成为一个别人眼中优秀的好工人。他的工作要求他必须在早上六点起床直到下午六点才能回家,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豪威尔和哥哥们都觉得他们需要接受更多的教育,所以他们进入镇上中学的夜间部就读。在那个年代,如上并没有图书馆,唯一可供阅读的地方是一间小小的书报摊,只要每个月花一便士就可以去看报或借一本书。藉着这样克难的求知方式,他的两个哥哥通过了一些考试。长兄约翰,后来进入铁路局工作;狄克成为矿业公司的经理。豪威尔本身并没有受正规的学校教育,但他在组织的能力上展露了过人的才干。举例来说,在妈妈分配杂务给兄弟们做时,其他兄弟都各自做本分内的事,而豪威尔总能找来半打的朋友帮他做,然后请妈妈为这些朋友准备晚餐。她妈妈必然会觉得叫豪威尔做事是否划算。
慷慨是豪威尔的为人中最值得称道的一样特性,这种个性在他的少年时代就已众所周知了。他常把他所有的一切给人。一件出自他们兄弟口中的小事情就可以把他这项优点表露无遗——有一次,父亲不在店里,小孩看店。一位顾客上门,想和看店的小孩杀价, 要求把三先令九角钱的价格降为二先令六角钱,但小孩说什么也不肯。几天后,顾客把这件事说给他们的父亲听,而顾客口中描述的「那个店员」,可能是豪威尔或是其他兄弟,但他父亲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一定不是豪威尔,因为他知道豪威尔绝对不会拒绝那位女士。
豪威尔锻炼了一身好体格,并且对体能训练很有兴趣。他常把哑铃、拳击手套等运动器材带回家,并以他的兄弟们为对手做友谊赛。健康的身体带来极佳的食欲,所以妈妈总得限制他的食量。比方说,有时在夜里狄克和豪威尔各从不同的工作岗位下班回家,如果是狄克先到家,已经上楼的妈妈会问:「是狄克吗?吃一个馅饼吧!」但如果是豪威尔先狄克回到家,妈妈则会对着楼下喊道:「是豪威尔吗?桌上有个馅饼,要留一块给狄克哦!」
信仰的启蒙
在豪威尔的幼年生涯中,最值得记述的一件事是他认识了上帝。从他出生开始,就好像有看不见的圣灵覆庇着他,使他如同保罗一样,自小就从母亲的怀里被分别出来,得系上帝恩典的呼召。就这一点,豪威尔的祖父母对年幼的他影响最大。祖父母的家也是一栋小白屋,叫做潘特温(Pentwyn ),在布莱克山上。多年后,豪威尔形容说:踏进祖父母家的门坎,就像从人间进入天堂一般。他们是在一八五九年的属灵大复兴中决志的。而豪威尔相信,他们从神而得的祝福会降临到他的身上。根据豪威尔的说法,把他吸引至祖父母家的,是家中那「神同在的气氛」。他喜欢从自己的家走到安曼谷,越过田野,经过一间间的房舍,然后启开一座铁门,来到一个宁静的山坡。那个山坡后来成为他与上帝相会的固定场所。唯一的干扰是来自云雀的歌声、偶尔传来的绵羊咩咩叫声以及山中潺潺的流水声。
在一段与上帝灵交的时间后,年轻的豪威尔会到山坡的另一边,穿过绵延八哩长的威尔斯翠谷,来到他钟爱的潘特温。在徒峭的山坡上暂歇一会儿,再越过围着树篱的田野。每当他跨越门坎,他都会听到祖母为残障的叔叔狄克朗读圣经的声音。这样的情景,让我们想起在卡拉达(Karadagh)的布莱克山(Black Mountain ) 上有另一位年轻的女士(李斯楚-Lystra在山脚下),她同样花了许多时间来教导儿女圣经,就像那年轻的提摩太在「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那敬虔的教导之下长大成人。
那段读经、祷告的时间,对年幼的豪威尔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如同少年时即敬畏并事奉上帝的两个哥哥约瑟和大卫一样。智慧的父亲用圣经故事教育他们长大,那些床前的故事深深印在豪威尔的脑海,并且产生极大的效果。尤其是救主耶稣的降世、生平和受死的过程,不仅使他将耶稣的圣名铭记在心,也使他不敢犯罪触怒上帝。
—般的娱乐对他毫无吸引力。他会走上好几里路去听一场讲道,好使他「进入与上帝连合的镜界」;但要他过个马路去听一场音乐会,可就难了。仅有一次,他曾经观赏一场是球赛,当旁边的观众都如痴如狂、大喊大叫时,他却无动于衷。所以,在他离开会场后,发誓再也不踏进这种地方。果然,他真的再也没去过。
使徒保罗在事奉上帝的经历中,曾有极感人的陈述,豪威尔亦然,他以清洁的良心事奉上帝,成为另一个美好的见证。多年后,他说:「要我犯罪并不容易,因为在我周围好像自然有一道禁止我犯罪的墙。有些人对罪特别敏感,即使在还没悔改信主时也一样。曾有一次,不知为何我把良知蒙蔽了。那次父亲要我送几双鞋去给一位顾客,正确的鞋价是一先令九角,我却向顾客索取了一先令十角钱,多出的一角我拿来买了苹果。事后虽然我向父亲承认我欺骗顾客,但我的良知仍深深地谴责我自己,特别是当我看到苹果的时候。因此,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做出比这更坏的事。」但这件事产生了另外一种效果,使他觉悟到过去的想法并不正确,因为他原以为他本性善良,生来就是个好人,原来事实并非如此。
他在十三岁时成为教会的一分子,因着圣灵的光照,他觉得他必须「遵照救主的教导而活」。他这样的观念是来自薛顿(Sheldon ) 的著作 ——「跟随祂的脚踪行」(In His Steps)—书,当然后来他发现他无法做到。
虽然日常生活所接触的都是锡矿场里的年轻工人,但这并没有改变他的气质。著名的繁华地区「天鹅海」只有二十哩之远,但是,他说:「城市的生活,肤浅的生活,都吸引不了我,他说:不去电影院对我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我根本就不喜欢那种地方。在教堂和祷告会中都使我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舒适。大自然——青山翠谷和溪流——才使我着迷。礼拜天早上是最美好的时光,一切事物都宁静安详。我也觉得每夜都可以遇见主,因为我的生活非常清纯,而在威尔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成百上千个。」
除了安静、单纯的生活和辛勤的工作,再没有其他特色是以使人多注意这位威尔斯少年一下,或令人兴起对他的未来稍作预测的念头。或许在英国人的眼中,他的虔诚有点不寻常,但在威尔斯人眼中却不然。然而,让平凡的成为不平凡的,岂不正是上帝的工作?